建筑资质延续中,如何申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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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期全国各地的建筑资质延期通知陆续发布,行业内都在研究政策文件开始着手准备延续文件。其中有一则叫《企业资质核查意见》的材料反复在通知中被提及,并且作为申请资质延续的重要文件,今天咕咕狗就来和大家聊聊如何申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。

  建筑资质延续中,如何申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?

  一、企业为何需要申请《企业资质核查意见》?

 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《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持有省级住建部门核发的“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资质”的企业,申请资质延续等事项前,需由原发证机关按要求出具《企业资质核查意见》。

  二、企业申请《企业资质核查意见》需提交哪些材料?

  1. 《关于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的报告》;

  2. 《企业注册人员情况表》。

  三、企业申请《企业资质核查意见》的流程?

  1. 企业自查:企业对照资质标准,对净资产、技术负责人、注册人员、非注册人员及人员相关工作经历等方面开展自查。主要人员须申领个人数字证书,并在住建部门官网平台中上传、确认个人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等相关信息。有工作经历和个人业绩考核要求的,还须填报个人工作经历和业绩。

  2. 提交申请:企业完成自查确认满足要求后,将相关材料交至当地行政服务官网。

  3. 核查反馈:发证机关进行核查,符合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开具《企业资质核查意见》,并通知企业领取;不符合要求的将会告知具体原因。

  四、企业应在何时申请《企业资质核查意见》?

  1. 企业持有省级住建部门核发试点资质证书,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,应尽快申请《企业资质核查意见》,以便向住建部申请资质延续。

  2. 企业持有核发试点资质证书,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,如需向住建部申请资质延续、新办、升级、增项以及发生重组分立、合并、跨省变更、国企改制资质重新核定等事项,可结合实际业务需求,提前申请《企业资质核查意见》。

  五、注意事项

  《企业资质核查意见》为临时性证明文件,一事一申请,当次使用有效。如企业实际状况或申请核查意见的事由发生变化,应重新提交申请材料。

  以上便是在建筑资质延续中如何申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的全部内容,由于各个地方的资质延续政策存在差异,实际方法还要根据当地要求办理,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资质延续政策,可以向中杭客服咨询。